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,规范电子商务行为,维护市场秩序,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网上交易是信息技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产物,是一种新的交易方式,是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模式。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05〕2号)文件精神,推动网上交易健康发展,逐步规范网上交易行为,帮助和鼓励网上交易各参与方开展网上交易,警惕和防范交易风险,商务部现发布《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(暂行)》。
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,保证商品条码质量,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,促进我国电子商务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质检总局制定商品条码管理办法,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,推广应用商品条码,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、非零售商品、物流单元、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。
商务部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财政部,交通运输部,中国人民银行,海关总署,国家税务总局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,国家网信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。
为了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,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鼓励创新,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(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(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)等法律、行政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